一、 申请签证须知
1. 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居民)赴爱需事先办理签证。
2. 爱方对华公民不办理落地签证。
3. 常见签证有机场过境签证、过境签证、短期签证(有效期6个月,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和长期签证(有效期6个月以上,停留期3个月以上)。
4. 爱沙尼亚属于申根协议国,短期签证(C类)申请,参看“申根签证”。
5. 递交签证申请原则在启程前15个工作日。考虑签证受理时间等因素,建议提前1个月时间,但最早不能提前3个月时间递交签证申请。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确认赴爱目的和出行计划。
2. 登陆爱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了解签证申请基本知识和要求。网址:www.visas.inis.gov.ie/AVATS/OnlineHome.aspx。
3. 在线下载签证申请表,填写并签字,依据签证要求准备材料。
4. 预约签证申请时间。
5. 向使领馆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包括缴纳签证费。
6. 等候签证审理或通知面试或补充材料。
7. 领取签证。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基本材料
1) 有效护照,至少包含两个空白的签证页,签证到期时至少保证护照仍有3个月的有效期。
2) 填写签证申请表,且本人签字。
3) 提供近期(6个月内)的彩色护照照片,尺寸为3.5x 4.0cm。
4) 提供覆盖整个申根地区逗留期限,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的意外伤害、医疗和救援的保险单。
2. 申请人依据出行目的,按其要求准备资料:
1) 短期(C类)签证,参考“申根签证”。
2) 长期(D类)签证:对于申请学习、工作和家庭团聚需要准备的材料
⑴ 有效护照,至少包含两个空白的签证页,签证到期时保证护照仍有3个月的有效期。
⑵ 填写签证申请表,且本人签字。
⑶ 提供近期(6个月内)的彩色护照照片,3.5 x 4.0cm。
⑷ 提供覆盖整个申根地区逗留期限,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的意外伤害、医疗和救援的保险单。
⑸ 旅程目的有关文件。
⑹ 支持申请人在签证到期前离开申根地区的有关文件。
⑺ 在爱期间的全部费用(按58欧元/天计算)的支付能力。
四、 签证信息
1. 入境签证:爱方根据申请者的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在爱沙尼亚驻外领/使馆及代表处申请签证,无需提供签证邀请函,其它签证申请材料不变。申请人可到爱沙尼亚驻华使馆申请,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的申请人可到爱沙尼亚驻上海总领馆申请。
2. 过境签证:凡经爱去第三国者,须提前办好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提交目的国的签证或过境许可。
五、爱沙尼亚驻华使领馆信息
爱沙尼亚驻华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50号,燕莎中心办公楼 C-617 /C-618
邮编:100125
电话:010-64637913
传真:010-64637908
网址:www.peking.vm.ee
电子邮箱: embassy.beijing@mfa.ee
开放时间: 周三下午 3:00至6:00;
周五上午 10:00至12:00
爱沙尼亚驻上海总领馆
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038号梅龙镇广场2108室
电话:021-51782391
传真:021-51782397
电子邮箱: consulate.shanghai@mfa.ee
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至下午5:00
签证申请受理时间:周二下午2:00至5:00
周五上午10:00至下午1:00
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材料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21-5178-2391或发送邮件至consulate.shanghai@mfa.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