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共和国
发表于2015-05-28 14:31:35 点击量:351

 一、 签证申请须知

  1. 凡持申根国签发有效长期签证或居留证的公民,可免办签证,直接入境保。

  2. 持外交、公务护照中国公民赴保免签,持其他种类护照须在保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3. 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首次进入保,自入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停留不超过90天,可免签证。

  4. 保加利亚签证种类分为机场过境、过境、短期、长期、团体签证、落地签证。持短期签证入境,停留期不得延长或改签长期,须出境后重新申请。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确定赴保目的和出行计划。

  2. 登陆保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了解签证申请基本知识和要求。

  3. 填写签证申请表,本人签字,依据签证要求准备材料。

  4. 向使领馆签证处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包括缴纳签证费。

  5. 等候签证审理或通知面试或补充材料。

  6. 领取签证。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ADS团体签证

  1) 有效护照。

  2) 证照照片(3.5X4.5厘米彩色照片,浅色背景)。

  3) 签证申请表。

  4)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和医疗救援保额不少于3万欧元的保单。

  5) 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 学生证+学校出具证明信原件。

  ⑵ 证明信须包含信息:

  ² 学校地址和电话。

  ² 准假证明。

  ² 批准人姓名和职务。

  ² 复印件一份。

  ⑶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与单方家长(监护人)旅行时应提供:

  ² 由双方家长或监护人或不同行的一方出具同意出行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境外办理时,应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公证。

  ²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6)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和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7)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提交最近 3至 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8) 在职人员:

  ⑴ 公司经营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 用公司文头信纸(雇主)出具证明信(要求英文件或中文附英文翻译),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证明信须包含如下信息:

  ² 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及公司签字人员姓名、职务。

  ²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² 准假证明(注明假期时间)。

  9)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0) 未就业成年人:

  ⑴ 已婚者:配偶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⑵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2. 商务访问或短期职业培训签证

  1) 申请人基本材料。

  2) 有效护照。

  3) 证照照片(3.5X4.5厘米彩色照片,浅色背景)。

  4) 签证申请表。

  5)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和医疗救援保额不少于3欧万元的保单。

  6) 往返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7) 申请人资金证明:提交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8) 全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9) 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至少5万人民币、冻结90天、冻结至回国后15天)。

  10) 住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的全部停留期。

  11) 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雇主证明信原件。

  1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公证、认证过的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复印件。

  14) 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的证明信,须包含如下信息:

  ⑴ 公司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⑵ 签字人员姓名和职务,及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⑶ 访问目的。

  ⑷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⑸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⑹ 劳动合同复印件。

  15) 活动或培训主办方邀请函原件。

  16) 主办方公司用公司正式信头纸,签字、加盖公章,须包含如下信息:

  ⑴ 公司详细地址和联系人,及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⑵ 访问目的和持续时间,及详细日程。

  ⑶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⑷ 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² 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² 如在职工作培训或在申根成员国境内为任职公司工作需要工作许可。

  3. 留学签证

  1) 保方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

  2) 经济能力证明。

  3) 住宿证明。

  4) 有效期至少三个月以上的护照。

  5) 护照首页和其他签证页的复印件。

  6) 两张白底近照4x5cm。

  7) 签证申请表(下载地址:www.mfa.gov.al)。

  8) 境外医疗保险。

  4. 探亲访友签证

  1) 个人基本材料。

  2) 有效护照。

  3) 证照照片(3.5X4.5厘米彩色照片,浅色背景)。

  4) 签证申请表。

  5)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和医疗救援保额不少于3欧万元的保单。

  6)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订单。

  7) 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 学生证+学校出具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信须包含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⑵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与单方家长(监护人)旅行时应提供:

  ² 由双方家长或监护人或不同行的一方出具同意出行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境外办理时,应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公证。

  ²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8) 邀请函(6个月内有效):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

  9) 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⑴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该担保人过去 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⑵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² 已签字的担保书。

  ²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²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²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² 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探亲签证:需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亲属关系公证书。

  ⑶ 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等。

  10) 户口簿原件(无需翻译)和户口簿所有页的复印件。

  11) 申请人偿还能力证明:提交最近 3至 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5. 文化/体育活动签证

  1) 个人基本材料。

  2) 有效护照。

  3) 证照照片(3.5X4.5厘米彩色照片,浅色背景)。

  4) 签证申请表。

  5)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和医疗救援保额不少于3欧万元的保单。

  6) 机票预订单当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首次旅行的机票预单。

  7) 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 学生证+学校出具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信须包含学校地址和电话、准假证明、批准人姓名和职务等信息。

  ⑵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与单方家长(监护人)旅行时应提供:

  ² 由双方家长或监护人或不同行的一方出具同意出行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境外办理时,应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公证。

  ²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8) 食宿证明,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9) 活动所在国主办方的邀请函原件。用正式的文头信纸,须明确包含如下信息:

  ⑴ 访问的目的和停留时间。

  ⑵ 详细的日程和路线安排。

  ⑶ 注明学习/体育活动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单位。

  ⑷ 注明整个停留期间的住所。

  10) 中国文化或体育机构的证明信原件。需要提供英文件或中文件+英文翻译件。用公司正式文头信纸,签字,加盖公章,须包括:

  ⑴ 机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⑵ 签字人员姓名和职务。

  ⑶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信息)。

  11) 确认(参加)函。

  12)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

  1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英文翻译件)。

  四、签证、认证信息

  1. 签证信息

  1) 入境签证: 保方依签证申请人的要求签发入境签证。

  2) 机场过境签证:签发给需要在保转机并乘坐最早下次航班继续旅行的外国公民。

  3) 过境签证:签发给由一个国家经过保前往另一个国家并在24小时内离开保加利亚的外国公民。过境停留签证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持有者可以一次、二次或者多次过境。持多次过境签证过境保的次数在6个月内不超过90次。

  2. 认证信息

  1) 认证材料需要复印件。

  2) 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五、保加利亚驻华使领馆信息

  保加利亚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秀水北街4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1916、6532-1946

  传真:010-6532-4502

  领事部语音提示:010-6532-7793、6532-7794

  邮箱:bulebm@public.bta.net.cn;bgembassybeijing@gmail.com

  网址:www.mfa.bg/zh/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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