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申请须知
1. 冰岛是申根协议国家,有关签证详见申根签证。
2. 请务必在递交材料之前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不完整将会导致签证申请时间不必要的延迟或者被拒绝申请。
3. 需要申请人本人递交申请。
4. 使馆/领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
5. 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不保证一定获得签证。
二、 冰岛签证种类
1. 商务签证。
2. 探亲访友签证。
3. 过境签证。
4. 旅游团签证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商务签证
1) 护照要在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至少有两页空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时出示原件)。
3) 一份英文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原件。
4) 两张彩色3x 4cm护照照片, 夹在申请表格上。
5) 机票预定单。
6)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食宿证明。
7)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全部行程,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8) 由中方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译)。
9) 申请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执照复印件及英文翻译,须加盖公章。
10) 冰岛的商务伙伴发给申请人的英文或冰岛文的邀请信原件。冰岛大使馆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馆邮箱visa.beijing@utn.stjr.is。
11) 申请人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如有延期页,延期页也要复印)。
12) 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3) 准假证明。
2. 探亲访友签证
1) 护照在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至少有两页空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在申请时出示原件)。
3) 一份英文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需原件。
4) 两张彩色3x 4cm护照照片, 夹在申请表格上。
5) 机票预定单。
6)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300,000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7)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信,要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 请假批准、具体请假日期。证明信需要包括地址、 电话、公司或学校的盖章和签名。
8) 如申请人无雇主,则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
9) 如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则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证书。
10) 如申请人为退休人员,需要提交退休证。
11)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及英文翻译。
12) 对于探亲申请,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以证明和邀请方的亲属关系。
13) 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 需要有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父母可以亲自到使领馆来提交同意书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形式的同意书) 对于父母双方离异情况: 请提供关于孩子监护权归属的离婚证书的原件。
14) 由邀请方发给申请人的邀请信 (英文或冰文), 需原件。
15) 注意:冰岛大使馆要求邀请方同时要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有签名的邀请函直接电邮至使馆邮箱:visa.beijing@utn.stjr.is。
16) 申请人的户口薄所有内容页的复印件及英文翻译。
17) 申请人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如有延期,延期页也要复印)。
18) 申请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需在申请时出示原件)。
19) 如果在冰岛的邀请人是中国公民,需要其在冰岛的有效居留许可的复印件。申请人要求的申根签证时间要在邀请人的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如果邀请人是冰岛人,需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0) 在冰岛停留期间的经济支付能力的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注意:此银行担保证明仅适用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除了配偶或子女外,邀请人不能为申请人提供经济支付能力证明。
3. 申根过境签证
1) 护照要在签证过期后仍然有效3个月. 必须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2) 一份英文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3) 一张护照照片, 贴在申请表格上。
4) 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3万欧元 (300,000元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原件和复印件。
5) 由中方单位开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译). 该派遣函必须包括a) 申请人的姓名, b) 地址, c) 电话, d) 职位, e) 此次商务出访的日期, 目的及停留时间。 派遣函必须要有公司管理层的签名和盖章(要求原件)。
6) 对于未成年人的申请: 需要有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父母可以亲自到使馆来提交同意书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形式的同意书) 。父母双方离异需提供关于孩子监护权归属的离婚证书的原件。
7) 最终目的国的签证。
8) 机票订单和过境酒店预订。
9)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如有延期页,延期页也要复印)。
10) 申请人户口复印件。
11) 身份证复印件。
12) 申请费,请查询现在的申请签证费用。
4. ADS旅游签证
1) 一份旅行团人员名单及护照号码,后附护照页、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需英文翻译)。
2) 经确认的往返机票预定单,旅行计划及日程安排(冰岛文或英文), 包括在冰岛和其它申根国家的停留日期以及地点(预定酒店名称、电话、传真及停留时间等相关证明)。
3) 中方领队资质证明及个人信息。
4) 冰岛及申根国合作旅行社的联络人、资质证明及联系信息。
5) 旅行团成员,每人填写正确的"申根签证申请表格" 本人签字( 需原件)。
6) 两张彩色白色背景3 x 4cm护照照片, 别在申请表格上。
7) 护照在签证到期后仍然有3个月有效期,并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8) 旅行团成员须购买能覆盖在申根地区的实际停留时间,且最低保额3万欧元 (300,000元人民币) 保额的医疗保险。提供保单原件和复印件。
9) 旅行团成员冰岛停留期间偿付能力证明,最近3至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
注意:此银行担保证明仅适用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
10) 在职人员:
⑴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明确日期,及包含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等信息。
⑶ 准假证明。
11) 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12) 未就业成年人:
⑴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
⑵ 单身/离异/丧偶:其他固定收入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须提供英文翻译)。
13) 能显示以前出国旅行信息的证件。如旧护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须提供旧护照。
四、签证、认证情况
1. 入境签证:中国公民赴冰岛须提前在冰岛驻华使馆、丹麦驻上海或广州总领馆办妥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冰岛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超过24小时应办过境签证。
3. 签证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五、冰岛驻华使领馆信息
冰岛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办公楼1座802室
邮编:100004 电子邮箱:emb.beijing@mfa.is
电话:010-6590-7795、6590-7796 传真:010-6590-7801
冰岛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受理签证信息:
时间:周一至周四9:00至12:00
电话:010-6590-7798 传真:010-6590-7801
邮箱: visa.beijing@utn.stjr.is
网址:www.iceland.org/cn